警界傳聞,該名電子媒體女記者不僅頗具姿色,胸圍更是驚人,在跑新聞的時候也和警界的長官、朋友「麻吉麻吉」(像兄弟一般相處),相傳該名女記者只要是喝醉酒更是人來瘋,常常與他人的「身體界限」不懂得拿捏,產生模糊地帶,而時有感情糾紛發生。
據悉,此次更非此名女記者第一次獲得來自警界的和解款項,過去在一次與中山分局偵查佐的感情糾紛,也曾得到過一次60,000元的「復合費」,讓人不解到底是警方和她過從甚密,還是她自己不懂得拿捏分寸而引起糾紛。
在此次事件中,萬華分局長張素菱頒布分局令,以「與友人聚會期間言行不檢」「處事失當致生糾紛」,記該名所長3支申誡。反觀這次女記者雖然獲得40萬元和解金,但也讓警方不敢再與她有所互動,而警方息事寧人的作法也引發外界諸多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