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肇事的張姓男子(40歲),目前借調刑事局担任股長,這幾天休假返回南部,竟然做了最壞示範,員警酒駕肇事罪加一等。
他向警方供稱,晚間前往市區參加朋友聚餐,席間喝了三瓶啤酒後駕車返家,行經南屏路路口後欲右轉,疑未注意燈號,竟然直接衝撞正停等於待轉區的5輛機車、1輛轎踏車還有1輛欲左轉的銀色汽車,現場一片凌亂,五台機車全倒,其中一台還被捲進車底,肇事的黑色轎車前保險桿脫落,擋風玻璃碎裂,可以想見撞擊力道有多猛烈。
現場受傷騎士還有乘客共6人,全身多處擦、挫傷,幸好就醫後都無大礙,由於發生時間剛好是周六又是瑞豐夜市人潮最多的時候,還好沒有造成更大傷亡,但也引來路人圍觀,一度造成交通大亂,而民眾得知肇事的張男是酒駕撞人,一度引起民眾氣憤,差點被揍,警方訊後將張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由檢察官諭令以15萬元交保候傳。
警政署長陳家欽獲悉張男酒駕肇事,表示痛心與震怒,依規定將調離現職,並降調為非主管職務,相關責任也將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議處,除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追究刑責外,張男亦將面臨嚴重的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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