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獲釋走出法院時,媒體詢問他有無重獲自由的感覺,他說:還未重獲自由,一出來就被媒體團團包圍了,對於被判刑1年2月,已委託律師上訴,爭取他的清白,也會依高院要謹言慎行。
周泓旭被控去年2月間開價每季新台幣30萬元,要吸收一名外交部官員,另還要以論件計籌方式,購買我國外交機密,遭官員向檢調單位舉發後,周男遭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後供稱,的確是有提到買資料等言論,但都是吹牛,並非要發展什麼組織,一審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中國與台灣在國際上屬於敵對雙方,周男犯行明確,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判他1年2個月。
檢調查出,29歲周泓旭來自中國遼寧省,2009年就讀浙江大學時,就曾以交換學生的身分來台就讀淡江大學數個月,周男2012年至政大企研所就讀,4年前周男回中國後,被對岸一名李姓情治人員吸收後,李男要求周泓旭返台鎖定台灣黨政軍、外交等公職人員及有影響力人士發展情蒐組織,檢調查出,周男即開始在台灣找尋合作對象,積極與黨政人士及官員往來,在台灣經常邀約黨政及公職人員飲宴。
周泓旭在去年7月畢業後返回中國,再以台灣詠銘國際公司董事身分申請來台,鎖定1名他在台灣念書時期認識的外交部官員,前年8月起,周男就密集與這名官員往來,希望他替中國蒐集機密文件,除了按件計籌,他每季還可代為爭取10,000美元的費用,周泓旭還向官員表示,我國已不少公務人員與他成為合作夥伴。
周男到案後,一度坦承受中國指示,來台找官員或有影響力的人發展情報組織,但審理時翻供指稱檢調人員利用他渴求自由的心理要他認罪,並強調是遭我國情治單位陷害,起訴書指被他吸收的台灣官員,根本就是我國情報人員,周男否認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