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身價超過200億元的王思涵與黃健維,在雙方律師的協調下,終於同意彼此放手,今年2月底正式簽字離婚,並在律師的陪同下,一起到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登記手續,目前王思涵的戶政資料上,配偶欄已是空白。
知情人士指出,王思涵與前夫黃健維的離婚談判,一開始問題一直卡在婚攝林俊龍身上。本刊調查,去年8月中,黃健維搬出與王思涵位於「御之苑」的住宅,2人正式分居,王思涵向父親王文洋說,不堪遭家暴而想離婚,請出王文洋與黃健維父母洽談,但是對方並不同意。
直到去年11月,黃健維透過律師要求15億元現金,並附送1戶位於台北市仁愛路房價約4億元的「吾疆」豪宅做為和解條件,同時要求兒子的單獨監護權,但王思涵認為這是天價,且王家絕不可能放棄兒子的監護權,因此立即回絕。
雙方委請律師又經過一個多月談判,去年12月24日終於有初步共識,以1億至2億元現金及兒子共同監護的條件和解,但幾天後媒體就刊出王思涵與攝影師林俊龍當街摟腰的照片,雙方談判因此停止,王思涵此時才反控黃健維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