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法官指出,藉由此次活動,充實不少人文及海洋生態與風力發電知識,未來若處理類似案件時,有助於讓判決更貼近社會。
還有法官說並非全程公費,不少法官有付1800元單人房差額,另有法官說,社會常批法官恐龍、判決不符合社會現況,若藉由公費出訪,進行業務交流及貼近社會生活,有助於法官增進社會經驗,也是好事一件。
另有法官說,高院的澎湖之旅,真的是公務行程,各地院都有類似的活動,如一二審、二三審的審級間的業務交流,已行之有年,透過戶外活動,給法官的生態環境教育,把法官拉到戶外去體驗,避免只在辦公室辦案而不了解外面的局勢,是一個立意良善的行程。
參與這次活動的高院法官表示,各地的法院都在辦這樣的活動,最高法院去了花蓮及桃園,高雄高分院去了墾丁,新竹地院去南庄,這法官說,法官不要一直在辦公室追冷氣,要走出去外面的世界,過去是一二審及二三審不同審級間的業務交流,今年多了同審級間的業務交流預算,絕不是假公差真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