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表示,參加的法官可登錄折抵法官終身學習時數9小時、環境教育時數6小時,非本刊所說可折抵達55小時進修時數。
高院指出,不同審級間的法官業務交流、溝通法律意見和經驗傳承,行之有年,這次澎湖行活動是正式編列預算,如同以往不拘泥於在戶內活動,除了第一天有業務交流活動外,第二天確有參觀知名地點,也有專業人員解說,被說成爽玩,並不公允。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在立院也被問到此事,他表示司法院鼓勵不同審級法院的法官交流,交流不一定要正式的,所謂「爽玩」是對事情不同的觀點。
呂太郎在立法院時表示,他對活動內容不了解,但鼓勵所有法院法官,不論同法院、不同法院、不同審級之間的法官,進行法律意見溝通與經驗交流、傳承。
呂太郎說,法官交流活動選擇離開法院,找其他地方,拋開嚴肅的工作環境,並沒有不可以,此外,找個適當的地點,看看民情,並沒有不妥,相信對司法是有幫助的。
呂太郎表示,相關預算從今年開始編列,因為法官的獨立性很強,法官有時候會封閉在自己的世界,所以鼓勵法官交流。人的交流不一定要正式的、像訓話一樣,如果能讓大家輕鬆的環境下,卸下審級不同的坦誠溝通,才是好的交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