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表示,景美派出所日前於轄內實施臨檢時,查獲洪姓男子擺設顯有賭博性質的娃娃機台,因機台內放了5顆骰子,供不特定消費者投入10元硬幣後,即可操縱爪子夾取透明塑膠盒丟落1次,如骰中機台內所設定之中獎號碼23336號即為中獎。
中獎後可兌換等值為1,880元之大型娃娃等物,此玩法是以小博大、供不特定人賭博的行為。警方遂以賭博罪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將台主及場主等關係人函送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若想要兼職經營夾娃娃機台,須獲經濟部評鑑通過「非屬電子遊戲機」之夾娃娃機台,並要遵守法令規定,不得任意變造核定之機台型式,影響夾取率,以免違反相關法令而受罰;民眾也不可以僥倖心理玩此類型機台,若涉嫌賭博,恐面臨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