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高雄市的鍾先生接到電信公司來電,表示他有申請一支電話欠款未繳,並把電話轉給電信警察。警察表示該門號涉及「擄車勒索刑案」,並有被害人轉帳的紀錄,要把鍾男的帳戶「凍結」,必須立刻轉帳進「檢察官指定帳戶」,查證後才可再使用。
沒多久,2名「偵查人員」上門,拿出「檢察官」開立的「公證證明書」及「法院傳票」,向鍾男收取新台幣200萬元「監管帳戶款項」,鍾男不疑有他,當面交付款項給對方,最後才驚覺遭詐騙。
而另名住新北市周小姐也遇到相同情況,遇到有「檢警」稱她涉及偵辦中的販毒案,可能涉及販毒、洗錢防制法,要周小姐將現金100萬元、帳戶存摺等交付給一名偵查人員,心急的周女照做後,才知道上當。
刑事局指出,詐騙集團會先聲稱被害人欠繳電話費身分遭冒用,再以「假警察」、「假檢察官」名義恐嚇其涉及刑案,讓被害人心生恐懼匯款,或親自交付款項給車手,呼籲民眾不要輕易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