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獎學生的家長許媽媽告訴本刊,今年1月12日她向6年乙班班導陳建宏詢問撥款進度,先前陳師也曾被幾位參賽學生探問過,校方只告訴他會找家長開會討論,卻一直沒下文,陳師答應許媽媽代向校方詢問,並在分校晨會上直陳,獎金若未經參賽家長同意,校方逕行處分就有違法之虞,擔任族語競賽指導的杜老師也說:「我指導的瑪家國中這次也得獎,校方在賽後一週內扣除相關行政費用,餘款全發給參賽學生」。
不料,隔天許媽媽向陳師反應「孩子的聯絡簿在課輔班被一名家長委員拿走,說是要開會用」,當晚家長會長陳寒梅也打電話跟她說:「將發給參賽學生獎金2千元,其餘作為未來學生參賽服裝之用」。她一方面擔心孩子在學校闖了禍,另方面對會長的說法難以接受,還向陳師抱怨會長沒妥善處理獎金。
霧台國小校長楊瑞麟表示,原本希望利用族語獎金作為日後學生參賽服裝,後來發現部分家長不同意,校方也決定將餘款全數撥付給家長,但因教導處作業有所擔誤,無法在學生畢業前完成撥款,將儘速處理本案;至於抽查師生聯絡簿一事,校方本於權責調閱考察導師勤惰,他並沒有聽到有家長委員私下抽閱情形。
楊瑞麟坦承,霧台鄉地方民代確實對於陳老師的態度無法認同,才會連署要求其「換校」,雖然他也很頭痛,不過此事涉及老師本身意願,尊重其選擇。
屏東縣教育處副處長許沛祥明確指出,校方應儘速餘款撥付給參賽得獎學生;家長委員不應私下抽閱師生聯絡簿,且老師調校需透過介聘程序,絕非民代或家長會可以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