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初,檢方在潘女蠟化的下半身,腐敗的比較慢的子宮與陰道部份所發現胎兒的骨頭,在檢驗DNA後證實潘女生前確實懷有身孕,礙於港台之間並無司法互助協議,無法依法取得凶手男友陳同佳之檢體進行比對,直至今日仍無法確定生父為誰。
士檢曾於今年3月16日首次向港方提出司法互助,希望能取得犯嫌陳男的DNA與跡證進行比對,卻未獲港方回應,至今台灣檢方皆未取得陳同佳之檢體包含基本資料、筆錄等內容。
面對「港女箱屍」命案死因出爐,台、港檢方在「人、證」間皆不斷陷入衝突與困境,香港檢方欲以謀殺罪起訴陳同佳,礙於沒有直接證據也僅能以處理贓物罪將其法辦。
而面臨同樣「辦案困境」的香港檢方曾在6月再次來函尋求解決,士檢也僅能以文字情資轉呈,包含監視器畫面、解剖報告等偵查證據皆不能依法提供。至於潘曉穎解剖報告,檢方將會把遺骨用X光掃描存檔後,通知死者潘女雙親來台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