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20歲的香港女子潘曉穎與19歲的男友陳同佳來台共度情人節,卻遭男友殺害,棄屍紅樹林捷運站附近草地。陳嫌返港後因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更查出他在台涉及殺人棄屍。不過台港間並無引渡協議,無法調查殺人案,港方只能以其他四項罪名,將陳嫌移送法辦。
陳嫌認罪後,刑期也由原來的29個月,縮短至本月23日出獄。不過先前港府因為想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在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希望個案方式進行引渡安排,引發民眾反彈,成為「反送中」運動的導火線。
陳嫌或許是看到自己的殺人案演變成社會運動,至今一發不可收拾,向港府表達出獄後願意赴台自首的意願,香港警務處因此將陳嫌的決定致函台灣刑事局,表示台灣在去年12月3日就發布陳嫌的通緝令,追訴時效為30年,會協助陳嫌作出相關安排,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合法和可行協助。
刑事局證實已收到港方來函,不過法務部已經在17日發出正式呼籲,香港政府要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在陳嫌獲釋後積極續押追訴。台灣也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基礎上迅速提供證據,使香港充分掌握港台兩地的案情事證,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刑事局將會比照法務部的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