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日前訪時曾透露,她當議員後的薪資實領6萬8,000元,自己只留4,000元,其他全部捐給肢體殘障服務協會,平常的開銷都靠保險回饋金。
有民眾向本刊爆料,屏東縣議員除了每個月近7萬元的研究費外,另補助每名議員8萬元聘用助理,依法可聘用2至4名公費助理。蔣月惠的助理補助並非由其擔任議員服務處主任的二哥蔣仁泉領取,反而是由蔣仁泉的妻女陳彩縈和蔣芷筠領取,質疑是為人頭助理詐取公費。
屏東縣議會表示,蔣月惠的助理補助從就職以來,確實是由陳、蔣兩人領取,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對於擔任助理的身分、條件並沒有明確規範,但必須有確實從事助理工作。若沒有實際從事助理費而支領這項費用,恐怕有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