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12:30 臺北時間

【助理費惹議】詐領228萬助理費 她拿去繳房貸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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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被控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228萬元,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翻攝自秦儷舫臉書)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被控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228萬元,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翻攝自秦儷舫臉書)
直轄、縣市民意代表除了每個月的研究費,補助費用琳瑯滿目,其中公費助理的補助費用屢屢出包最受爭議,大多都是議員利用自己的親戚朋友充當「人頭助理」,在「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前提下取領這項公費補助,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不勝枚舉。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因為「哭咬」而暴紅,卻在成為媒體焦點後頻頻暴走,其爭議言論褒貶參半,有民眾爆料她的助理費並非由二哥蔣仁泉所支領,而是由蔣仁泉的妻女領取,但其妻女並沒實際執行助理業務,有詐領公費之嫌。
最近期的是宜蘭縣議員陳傑麟,他涉嫌透過妻子的2名外甥詐領助理費,因為這2名外甥都沒有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影響縣議會核銷的正確性,4人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陸美祈從2010年擔任市議員,就由服務鄭姓幹部找來妻女擔任服務處助理,但實際上未支領水,助理費全交由陸美炘,共詐領了三百多萬元助理費和春節慰問金,陸美炘遭判處3年8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也被控自2009年至2014年,利用胞兄和兄嫂名義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228萬元,人頭助理並未實際從事市議員工作,甚至有遠在高雄的人頭助理;詐領所得有部分用來繳交秦的房貸、預售屋款項和家庭費用。
北檢去年8月依貪汙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等起訴,她偵查時已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審理時也認罪,台北地院判她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6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228萬餘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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