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前稽核室主任的通報內容,江漢聲違背學校付託以人頭申設輔大診所,遭國稅局要求補繳250萬元的稅款,卻巧立名目由輔大醫學院補助,江漢聲甚至同意輔大診所以二房東的姿態將場地租給其他業者,實際造成輔大損失租金等收入共計141萬元。
至於附設醫院則是追加預算未經校務會議審議、附設醫院興建案更安排親舅舅的建築師事務所承攬,已經違反私校法利益迴避規定,此外還違規主導設立輔仁國際醫務管理公司,以規避輔大董事會,帶來的營收也不需要納入財團法人醫院的收支與盈餘,要讓醫院比較靈活的運用這部分的非醫療收入。
最後在報告中明確指出,校長江漢聲管理輔大診所與附設醫院,卻違背輔大付託,利用職務與權勢,將輔大診所改以人頭方式經營,還以校長身兼多職的身份,在許多重大事項規避學校校務會議等重大會議及董事會的審議與監督。
報告中提到,江漢聲在新光醫院、耕莘醫院、輔大診所與輔大附設醫院排診已經違反私校法對於校長應該專任,不得擔任校外兼職的規定,因此將這份報告提交給董事會,建請董事會依法監督、考核校長是否有重大違法違規情事。
江漢聲則是在今天下午發出一封給同仁的公開信,全盤否認前稽核室主任的所有指控,並強調一切都有會議紀錄可查,並強調通告中未經明察將不符事實的內容混淆視聽,在輔大醫院全力發展之時實在令人傷心,並對不實的指控會依法律程序處理。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則回應,尚未收到陳情資料,如果說真有檢舉將會依私校法監督,至於具體內容還要等到收到陳情資料後才能了解,不管是董事會或學校違法,依照私校法都有不同程度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