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找到弗列斯負責人沈先生,他說,盧一開始是簽約胖卡餐車,加盟金38.8萬元,履約保證金8萬元,而且是用本人名義簽約,沈男當時跟盧閒聊時,盧也斯毫不避諱警職身分,主動表示他是「鎮暴警察」,單位在石牌,因為生病請延長病假,一次可請3個月,時間到了後再回單位繼續請假即可,「他說因為服務年資問題,他的小隊長要他滿25年再辦退休,好像是什麼退休俸的問題,我也聽不懂。」
沈先生表示,盧的日子好像過得很爽,都不用上班,他問了盧本人後才知道,盧在請病假後就沒回去上過班,但每個月薪水照領,「有時候我跟他閒聊,他就說自己沒事都在追劇,睡覺。」
沈先生簽約當時還好心提醒盧警,是否要用其他人名義簽約較妥當,以免違反公務員不得兼差的規定,但盧堅持用他本人身分簽約,契約也附上他本人身分證影本,合作契約為3年。
後來盧因疾病問題容易盜汗,去年9月4日與沈男改簽約成店面經營,加盟金99.8萬元,履約保證金18萬元,沈先生開始協助盧找店面,直到今年4月9日在台北市內江街找到店面,經過裝潢後掛上弗列斯招牌正式營業。
不過弗列斯為了節稅,4月另成立一個企業社作為開發票之用,並發公告給各個加盟店告知權利移轉,但相關權益不變,沒想到所有加盟店中就只有盧不願配合,他認為弗列斯未經加盟商同意擅自改變發票名字,因此自行解約,同時對弗列斯提告違約,還在7月21日將弗列斯招牌拿掉,另外掛上自創的新店名「飽山Bruch」。
沈先生氣憤地說,盧加盟公司後,把所有製作技術、經營模式、進貨概念全部都學去了,結果現在竟自行毀約,「還和我打官司,這種行為簡直是過河拆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