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陳嫌殺死被害人後,為避免形跡敗露,竟將被害人支解後再行棄屍,利用在高中時參與生物研究社,學習支解生物及製作生物標本技能,及平日熱衷參與部落活動,累積多次解剖山豬等經驗,在華山「野居草堂」內,將被害人屍體放置在塑膠箱內,並在箱子旁邊鋪設透明塑膠墊及塑膠袋,再持刀將被害人切割成13部位。
陳嫌還將被害人左側乳頭及外陰部,打算製成標本,另行放置在夾鏈袋,並放置在「野居草堂」內,至於右側乳頭,陳嫌因認為切割形狀不完整,連同被害人涼鞋及分屍所用抹布等物,丟棄在「野居草堂」旁的垃圾子車內,其餘屍塊則分裝成7包。
陳嫌將屍塊分別置入麻袋、運動提帶及後背包內,以機車載運屍塊至陽明山 焿子坪,再以步行方式分別棄置,至於被害人左側乳頭及外陰部,陳嫌為製成標本,陸續用鹽巴、明礬覆蓋。
全案發生於今年6月間,北市1名女子離家18天,家人四處張貼尋人啟事並在網路上求救,並委託搜救犬「林志玲」四處搜索女子蹤影,搜救犬到女子最後現身的華山大草原草屋內向射箭教練陳伯謙詢問女子下落。
陳男推稱不清楚,還到被害人妹妹臉書留言「希望小米看到趕快報個平安,我們都很關心」,企圖掩飾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