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宜蘭縣蘇澳鎮垃圾車收取垃圾時,疑有民眾將爆裂物品放入垃圾車,導致壓縮垃圾時引發氣爆,當場造成3人受傷,更有14戶住家玻璃、門窗和天花板遭震壞。
為避免憾事重演,保護清潔隊員及民眾安全,宜蘭縣環保局依廢物清理法規定,須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例如一般家用的有色半透明袋。不透明、看不見內容物的塑膠袋僅能用於資源回收。
此公告預計於9月1日起開始實施,至年底為勸導期,如有民眾未依規定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清潔人員將破袋檢查。而明年1月起,違者恐遭拒收垃圾,且裁處新台幣1,200元~6,000元罰款。
環保局長周錫福也建議民眾,盛裝易燃性氣體的廢鋼瓶,及有毒性、溶出毒性、混合五金廢料等種類的危險物品,可交給原購買的廠商逆向回收,或循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清除方法,委託合格清除廠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