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進一步過濾立法院核發的公費助理薪資金流,發現這些助理每個月的薪水都如實核發到相關帳戶,掛名擔任助理的相關證人也稱,當初申辦請領研究助理費帳戶的存摺跟提款卡都不在身邊,而是由李慶華辦公室人員負責保管。
辦案人員清查這些帳戶的提領狀況,發現立法院每月固定撥下薪水到這些人的帳戶後,李慶華辦公室主任等人就會不定期持提款卡到ATM領錢,有時幾張提款卡輪番領錢,一領就是幾十萬元,而且更詭異的是,檢調還發現相關提款卡的帳戶,有其他民間公司的資金匯入。
由於被冒名擔任助理的證人將矛頭指向李慶華的辦公室主任殷女,檢調循線將她傳訊到案,不過,殷女喊冤,說是李慶華指示要找人掛名擔任助理,把立法院補助公費助理人數補滿,此事已行之有年,從她擔任小助理時就已存在,她也是聽命辦事。
殷姓主任並證稱,人頭助理的存摺及提款卡都由其他同事保管,只要李慶華或李的女密友下令要她領錢,她就會將款項領出,並不定期向李慶華報告人頭帳戶內還有多少錢,以防有人黑吃黑。為此,檢調也找來李慶華的女密友調查,證詞與殷主任相符,全都指向是李慶華授意找來人頭助理詐領公帑。
李慶華近來行蹤成謎,本刊致電他昔日擔任立委時所使用的手機門號,但號碼已無法接通,顯示暫停使用,因此,無法得知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