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兒子丁泰文向檢警表示,直到今年6月初,他也因為上酒店和職棒簽賭被債主登門討債,遭父親飆罵,還要趕他出家門後,事情出現變數。
丁嫌找來同樣缺錢花用的蔡東諺(23歲)和高志榮(21歲)兩人協助犯案。由於蔡男曾在死者經營的水產行工作,也常常被死者辱罵,早就對死者相當不滿,後來他介紹當兵同梯的高男給丁認識,3人常玩在一起。由於蔡、高也愛簽賭,丁嫌承諾事成之後給兩人各50萬元當酬勞。
案發後拿甩棍的蔡嫌供稱拿到36萬,其中20萬去還職棒賭債;持刀的高嫌反而只拿到26萬,其中十多萬還掉他和丁嫌一起在酒店欠下的債務,根本所剩不多。兩人辯稱,原本以為丁嫌會信守承諾,一肩扛下罪責不會供出他們,才沒有逃逸,但無奈檢警發現死者身上傷痕,戳破他們的謊言。
但檢警對丁嫌的供詞還是採取保留態度,專案人員訪查發現,右腳一大片刺青的丁嫌,平時也是不務正業,愛上酒店,甚至也簽職棒簽賭,2013年曾被高雄市刑大逮到與人合夥開設應召站,丁男以傳授性愛技巧為由「試車」,兩度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丁男並利用候客空檔設局玩大老二詐賭,讓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欠債下海賣淫,遭判刑1年2個月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