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13日上午對冰屍案的死者丁盛芳(47歲)再度進行解剖,死者母親與二兒子也在場,2人面對媒體詢問低調不願意回應。承辦檢察官趙期正希望透過第2次相驗,確認死者傷勢和死因,法醫則採集死者身上的微物跡證,追查嫌犯是否有遺留DNA或毛髮等相關證據。
長期家暴 妻喊解脫了
丁盛芳6月初即遭殺害,死後被藏在冰櫃,9月10日才被警方發現。專案小組成員說:「剛找到死者時,他就是一個大冰塊。」
檢警經過三個多小時相驗,發現死者右後肩頸部有4處刀傷,後腦至背部也有3處不明鈍器傷,割斷頸動脈和深及肺部的一刀是致命傷。
檢警調查,死者是遭大兒子丁泰文(24歲)夥同2名友人殺害,雖然現場早就被嫌犯清理乾淨,相關監視器畫面也被覆蓋,血衣、血刀更被焚燒丟棄海邊,根本找不到任何事證,但行凶的3人都坦承犯案。
破案後檢警只對外宣稱,是大兒子買凶殺了父親,但本刊掌握獨家訊息,整起殺人冰屍案的幕後主謀,竟是死者瘦弱的妻子洪瑞敏(46歲)。
偵辦此案的員警告訴本刊,洪瑞敏在案發後崩潰痛哭,應訊時長嘆一口氣說:「這人糟蹋我20多年,總算解脫了。」隨著案情水落石出,專案小組成員才明白洪婦當時說這句話的意思。原來,丁盛芳長期對妻子暴力相向,酒後還會捶打、怒罵3個兒子。
千萬家產 老公爽爽花
親友透露,死者3年前突然繼承4,000萬元家產,卻只顧著買名車及花天酒地,曾經一週就花掉上百萬元,但揮霍無度的他對妻子卻相當吝嗇,也不管家中經濟,讓妻子更加不滿。
洪瑞敏向警方供稱:「他有錢也不拿回家,喜歡在外面當大爺,錢都亂花,我們常為此大吵,他暴怒就會動手打我。」積怨甚深的她,常向大兒子丁泰文訴苦。
洪婦偵訊時不斷哭泣說:「我真的很恨我老公,曾向大兒子提議要殺掉他老爸,但可樂(丁泰文)態度猶豫不敢做。」今年6月初,大兒子因上酒店和職棒簽賭遭登門討債,被父親飆罵,還要趕他出家門,事情才出現變化。
洪婦向警方表示,當時很為兒子不捨,且在得知死者還有500餘萬元寄放在親友處後,便向怒氣未消的長子說,只要他處理掉脾氣暴躁的老爸,父親的賓士名車和200萬元現金都給他,被債逼急的丁泰文因此決定痛下殺手。
丁泰文在警訊時得知母親說出真相,同樣崩潰痛哭,向警方供述:「父親常罵我和二弟還有三弟,甚至拳腳相向,一家人都活在他的暴力陰影下。」身為長子的他實在忍無可忍,才決定要處理掉家中這顆不定時炸彈。
欠債長子 趁父睡下手
檢警調查,丁泰文決定行凶後,找來同樣缺錢花用的蔡東諺(23歲)和高志榮(21歲)協助犯案。蔡東諺曾在死者經營的水產行工作,也常遭到辱罵,早就對死者相當不滿,他和丁泰文是舊識,後來還介紹當兵同梯的高男給丁認識,3人常玩在一起,也經常簽賭職棒,欠下不少錢,丁泰文承諾事成之後給2人各50萬元當酬勞。
6月4日凌晨,3人在丁家2樓房間邊喝酒邊商議如何下手,上午9時許,洪婦相當有默契地帶著7歲小女兒離開家,丁泰文也要妻子和小孩不要上3樓,4樓則有丁的二弟在睡覺。
眼見時機成熟,丁泰文3人趁著死者熟睡之際衝上3樓房間,打算用棉被悶死被害人,但死者奮力反抗,蔡男於是拿著甩棍不斷毆打死者,並敲擊他的後腦,死者因疼痛更加死命掙扎,最後高嫌拿起房間電視櫃上的開山刀,刺向死者頸部,再一刀刺向胸部,死者當場噴血而亡。3人在被害人死亡後趕緊清理現場,並將屍體拖進浴室藏放。
高嫌向警方供稱,下手時死者頑強抵抗,丁嫌右手虎口受傷,持刀的他一時心慌,砍殺時也不慎劃傷左手,事後3人躲到一家汽車旅館,丁嫌還找熟識的酒店小姐帶著醫療箱前來幫忙療傷。
檢警調查,命案發生當時是6月,南部天氣炎熱,原本藏在浴室的屍體漸有異味傳出,丁泰文擔心東窗事發,於是再找蔡、高2人,趁著凌晨將屍體搬至一樓,塞進營業用的冰櫃。檢警認為,3人行凶時有肢體衝突的聲響,丁泰文的妻女及二弟在家,不太可能不知情,但他們皆辯稱當時不敢靠近,事後也被要求不要多管閒事。
母子聯手 找阿嬤催錢
檢警查出,在案發後,蔡嫌拿到36萬元酬勞,其中20萬元還簽賭職棒的賭債,而持刀的高嫌拿到26萬元,其中10多萬元還掉他和丁嫌一起在酒店欠下的債務。
警訊時,蔡、高2人供稱,原本以為丁嫌會信守承諾,一肩扛下罪責,不會供出他們,所以才沒有逃逸,但無奈檢警還是戳破他們的謊言。
本刊向死者的母親查詢,證實今年7月16日,媳婦洪瑞敏確實有向她追討兒子寄放在友人處的金錢,當時媳婦和孫子丁泰文一起到律師樓簽署切結書,友人即匯款給她,再由她領出將錢交給2人。被害人母親難過地說:「當時兒子已經不見一個多月,他們(媳婦和孫子)一點也不關心,只在乎趕快拿到這筆錢,媳婦還跟我說要用在生活費和家裡開銷,我也就沒有懷疑。」
記者透過管道找到和死者熟識的友人,他說,洪婦向警方供稱家裡負債350萬元,前鎮區的透天厝也是以每月2萬元租來的,但據他了解,死者生前雖然揮霍,但應該不至於把錢花光,最近更聽說死者簽賭中了一筆錢,手上至少還有幾百萬元現金,此舉是否為洪婦及丁嫌殺人冰屍的動機?由於2人應訊時一再避重就輕,檢警恐怕還要再追查金流才可能突破。
弒親可處死刑
律師表示,據檢警調查結果,主嫌丁泰文涉犯刑法第272條第1項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又依刑法第31條第2項規定,死者之妻洪瑞敏所犯係屬普通殺人罪之教唆罪,與普通殺人同罪;高志榮與蔡東諺則為共犯普通殺人罪。
普通殺人罪之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罪責更為加重!
員警套話 二句破心防
據了解,警方接獲丁盛芳失蹤報案時,是由前鎮所潘姓員警承辦,潘員與死者熟識10餘年,直覺丁盛芳沒有理由失蹤,加上死者的百萬賓士和機車都在家,丁男卻人間蒸發,而身為妻子的洪婦對於丈夫的失蹤態度冷漠,在在讓他起疑。
潘員受訪時表示,他接手本案後,一直找不到丁盛芳,直覺丁應該凶多吉少,9月初夢到死者,更加深他的懷疑;10日下午,他去找死者母親詢問兒子的行蹤,老人家一句:「我兒子去哪?媳婦一定知道。」他一聽直接跑到死者家,劈頭就問洪婦:「阿丁叫我來的,妳就老實講吧!」心裡有鬼的洪婦聽了瞬間臉色大變,這才突破埋藏在她心裡99天的殺人冰屍祕密。
檢警偵辦本案一開始以為是洪婦不堪先生長期家暴才憤而行凶,但檢方認為洪婦身材瘦小,不太可能奪刀砍殺體型壯碩的死者,經曉以大義,突破洪婦心防,案情才出現逆轉,變成是大兒子買凶殺父,但原以為明朗的案情,經過鑑識人員把烏黑、捲曲的屍體完成解凍,並透過驗屍查出屍體經亂棍及亂刀砍殺,清洗過後的房間床下還有大片血跡,浴室也有血漬,讓檢方查出另有2人涉案,最後才終於追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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