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固榮已過世4年多,即便有遺囑,卻避免不了豪門遺族間為了財產鬧上法院,這筆豪門大房二房的爭產戲碼,仍在持續,大小老婆、8個子女仍持續對簿公堂,一審台北地院判二房有權分得遺產,二審高等法院則認為二房是婚外情,違反善良風俗,改判二房敗訴,雙方將決戰最高法院。
去年中,美麗華董事長黃憲文收到台北地院傳票,原來是父親黃固榮的二房妻子李貴美向法院遞狀要求分遺產,李貴美拿出黃固榮生前簽下的2張贈與契約,指黃固榮2014年8月23日因病住進台北新光醫院,因擔心自己來日不多,無法再照顧她,基於「履行道德上義務」,當著她及女兒面前,同意將5000萬元現金及一筆位於新北市板橋區府中商圈、價值約3000萬元的25坪土地送給她。
後來黃固榮在同年9月9日過世,二房妻子李貴美認為,自己有權可以從黃固榮的遺產分得5000萬元現金及3000萬元土地。由於該筆土地一旦開發勢必有增值空間,二房可分配遺產將達上億元,然而,大房卻不認同,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李貴美指出,她在1967年與黃固榮在中央酒店(現為富都大飯店)結婚,雖然當時黃固榮已有合法妻子黃陳富美,但那時《民法》是舊制度的儀式婚,有公開儀式及證人,即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婚姻仍屬有效,後來她與黃固榮生了3個女兒,黃固榮則與大房妻子生下1男4女,李貴美指出,黃固榮與大房黃陳富美曾離婚過,因此她也是黃固榮的合法原配,有權利分得丈夫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