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竹「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召集人陳翠琴指著山坡下滿山遍野的垃圾說:「1984年頭前溪流域被水利署劃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後,依法不能設置垃圾掩埋場,該場就關閉了!一直到4年前,新竹縣環保局以「暫置」「轉運」名義,重啟竹東垃圾掩埋場,這一暫置,就是4年」。陳翠琴說,若狀況緊急,暫時使用個1、2個月,大家也能理解,但一放就是4年,簡直是政府帶頭違法!
也因為從山上流下垃圾汙水,讓頭前溪支流在下雨天時,充滿惡臭的垃圾味,附近居民抱怨連連,陳翠琴說,更糟的是,早年的垃圾掩埋場比較簡陋,底部沒有「不透水層」防護,會有大量的滲出水,且因為是「暫置」,該掩埋場依法不能使用,所以也就無法編列維修預算,這使得頭前溪被垃圾滲出水汙染的情形更加嚴重。
至於竹東垃圾場「堆置」了4年的垃圾,黃士漢雙手一攤,無奈的說,新竹縣沒有焚化爐,得拜託新竹市跟苗栗縣幫忙燒垃圾,不用這個轉運站,根本沒辦法處理垃圾,去年他鐵腕執法,用破袋方式檢查各鄉鎮的垃圾車,只要沒分類,就不許進掩埋場,當時鄉鎮長反彈很大,他依然堅持,因而逼得各鄉鎮清潔隊垃圾減量12%,縣府已經很努力了,希望民眾不要苛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