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起禁止持有大麻的加拿大,於2001年開放藥用大麻。這次法案擴大範圍至娛樂用大麻,成年人可在合格商家購買大麻或大麻油,公開場合可持有30克以下的乾燥大麻,在自家也可種植4盆以內的大麻。至於販售大麻,外包裝都必須非常簡樸,也要加上嚴厲的健康警語。年齡限制方面,聯邦規定為18歲,部分省則提高到19歲,如違規銷售給青少年,將面臨最高處14年的有期徒刑。
加拿大大力推動大麻合法化,原因之一是它已是世界上大麻使用率最高的國家,尤其是青年族群。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於2015年參選時,就以推動大麻合法化為主要政見之一,合法化上路前夕,他曾表示:「之所以讓大麻合法化,不是因為我們認為這麼做有益健康。我們這麼做,是因為我們知道這對我們的孩子不好。」他並強調「我們必須更努力保護我們的孩子,並消除或大規模減少組織犯罪獲取的利益。」
法案上路也引起加拿大國內正反面聲浪,正面來看,促成大麻合法化有助於大眾更充分公開討論,加拿大的大麻研究也將有機會領先全球。此外,大麻的主要受害者是未成年及未婚懷孕的女性,而老年人也逐漸成為吸食大麻成長最快的族群,開放合法化有助於更了解大麻對於這些族群的實際影響。
大麻合法化後,最首當其衝恐怕是各省政府和各所大學,地方政府將面臨各項執法的各項調整,恐怕會是麻煩不斷的陣痛期;而加拿大各大學因應法案則分別祭出不同政策,由於大學宿舍並不屬於私人住宅,因此部分學校已公告禁止學生在校宿舍使用大麻。
儘管該法案開放18歲以上即可合法使用大麻,但加拿大醫學界普遍共識是,大腦的生長發育要到25歲才完全成型,年輕人接觸大麻的時間應越晚越好 。此外,有專家也大膽預測,合法化後會產生供需失衡,取得執照的合法大麻生產商來不及供貨等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