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委會今年6月的裁處書資料,益興礦業去年3月28日因在租用地內施作已核定的水土保持計畫,卻沒依計畫書施作,導致邊坡土石滑落越界,未經林務局同意,就擅自使用租用地以外的國有土地達0.078公頃興修便道,因此違反《森林法》規定,裁罰12萬元罰鍰。
另外,宜蘭縣政府去年4月也曾針對該公司在同地施作水土保持工程,但未依計畫書施作,導致施工便道土石滑落,以違反《水土保持法》裁罰6萬元罰鍰。
爆料民眾也提供近日前往該礦區拍攝的照片、影片,指稱雖然宜蘭縣政府、農委會裁罰後都說該礦場已經改善,但他近日前往該礦區附近,仍看到2大片土石裸露,且連外便道週邊土石裸露令人怵目驚心,憂心若下大雨,恐會導致土石崩落。
爆料者還說,過去,監察院就曾針對保安林礦區租約不斷延長,糾正經濟部、農委會,糾正案文中就舉益興礦業租用國有林地的礦業權展延案為例,認為經濟部恣意將保安林租用給礦業公司,違反設立保安林地的目的。
本刊調查,益興礦業租用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的國有林地做礦業用地多年,這次遭爆違法濫墾的工程名義竟是水土保持工程,做水土保持卻濫墾租用範圍以外的國有林地,令人不解。
爆料者指出,林宜弘擔任益興礦業董事長多年,今年1月林宜弘才將董事長職務交給花蓮市國裕里長杜曉炬,不過林宜弘以及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此外,去年以前,前立委楊吉雄也擔任該公司監察人,與林家關係密切。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痛批,益興礦業沒做好水土保持,還在租用地範圍外施工,就是「濫墾」。該礦業用地位於宜蘭白米溪上游,可能造成土石流、土石崩塌,農委會、經濟部等政府主管機關都該徹查,否則一旦災難發生就來不及。
陳亭妃也質疑,益興礦業能在馬政府執政時期展延國有林地的礦業權租約,表示政商關係良好,「現在林姿妙當羅東鎮長,兒子就可以濫墾,以後她若當選縣長還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