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還指控呂安妮不僅不接他電話,還害他聯絡不到兒子,已涉及妨害自由罪,他提告後逼得呂安妮母子先後至警局做筆錄,儘管王泉力向警察說明自己沒有被妨害自由,但因這項罪名無法撤告,檢察官還是得依法以被告身分傳喚呂安妮出庭。
知情人士說,王文洋提告前,曾請人至呂安妮母子可能出現的地方埋伏,希望得知呂安妮與王泉力的下落,但母子倆卻彷彿人間蒸發,行蹤始終成謎,王文洋才決定提告,而且除了控告呂安妮妨害自由,還另提民事訴訟,要求呂安妮交付子女。
直到8月間,王文洋透過呂安妮的媽媽郭碧蘭聯絡,才有呂安妮的消息;王泉力至警局應訊後,王文洋知道兒子沒事,決定撤告並表示不追究了,目前民事案件已經撤回,但刑事妨害自由無法撤告,檢察官還是得開庭。
一年多沒見到兒子的王文洋,從律師口中得知兒子的反應後說:「就尊重兒子。」因為19歲的王泉力即將成年,且已親口向檢察官說明爸爸王文洋對媽媽的指控完全不實,全案10月30日偵結,呂安妮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