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進行準備程序,由受命法官林幸怡一人開庭,傳喚被告馬英九、蔡正元、張哲琛及汪海清等6被告出庭,將來進行審理程序時,將由3位法官合議審時,庭訊於上午9時30分開庭,檢察官論告指出,馬英九在黨主席任內,主導三中等黨產交易,雖有律師指出這是賤賣祖產,但馬英九仍同意出售,其中在中廣交易案部分,檢方認為,馬英九還指示排除另一個出價條件較好的買家高育仁。
檢方指控,馬英九指示共犯張哲琛、汪海清以執行「天龍八步」財務操作的方式,掩飾以每股6.5元的不合理低價出售中視公司股權,使榮麗公司獲取鉅額差價利益之不法犯行,換取余建新同意信託華夏公司股權予中投公司指定之律師,使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得以後續控制處分華夏公司下的中影公司、中廣公司股權及其他資產,使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出售中視公司股權為不利益的交易。
檢察官指控,馬英九處理中投等黨產簽約出售後,曾引發國民黨內不少質疑聲浪,2005年12月8日中黨委賴士葆及朱鳳芝在中常會上,當著馬英九的面開轟,2位國民黨重量級立委,在會中質疑黨產交易黑箱,然而,馬英九並未正面回應,僅表示不跟人家比爛,要儘快處理。
檢察官指出,馬英九出售國民黨黨產已造成國民黨損失,在積極損害部分,三中案中,中視交易造成國民黨損失4億9,430萬4,397元、中影18億231萬5,166元、中廣15億5,270萬391元,三中案合計損失38億4,932萬1,438元,此外,國民黨部大樓交易案,國民黨也少拿了5億9,712萬8,278元,在消極損害,檢方認為,中廣交易案應收股款債權28億4,530萬元,國民黨也沒有收回,是違反交易常規,涉及證交法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