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2日)晚間10點30分,一名許姓男子手持2把槍走進內湖分局,一進門就對值班台的員警說:「我開槍了,要自首!」原來男子不到10分鐘前,才剛在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巷弄內朝債務人開槍,自知法網難逃,才會攜槍自首。
許嫌向警方供稱,他為了向何姓債務人追討新台幣200萬元債務,掌握何男行蹤後,從12日下午5時,就埋伏在其座車停車處等候他出現,何男和友人顧男在晚間10點20分打算駕車離去之時,他就朝著車輛開槍,其中一發子彈貫穿擋風玻璃,許嫌隨後駕車逃逸。
警方勘查現場,發現擊發彈殼9枚、彈頭1枚,2把槍枝經過初步檢視,1把為道具槍,內有2發空包彈,另1把則是已具擊發能力的改造槍。警方訊後將許嫌依殺人未遂、毀損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槍枝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