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間10時許,丁嫌獨自前往新莊運動公園,見到20多歲的被害人正在跑步,竟從後方將被害女子撲倒,更強脫女子的衣服短褲,甚至意圖解開女子內衣。
丁嫌在犯案過程中還不斷口出穢言,向被害人說:「妳要自己脫,還是我來脫」更稱呼被害人「婊子」,還說「我今天一定要上妳」「今晚就是要幹到妳」等字句,行徑極為囂張。
被害人則是一邊掙扎一邊呼救,所幸當時還有正在運動的民眾,聽到求救聲連忙前來幫忙,順利阻止丁男惡行並將他制伏,丁男也被員警帶回,依強制猥褻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丁男落網後,供稱自己是認錯人,法院也找來丁男指稱的女性友人,但發現該女與被害人在體型上有明顯落差,對於供詞不予採信,而目擊民眾更是指證歷歷,被害女子至今仍不時做惡夢,法官考量丁男惡性非輕,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全案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