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認為,這次選戰,勝負差距只有3,254票,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第3項規定千分之3行政驗票門檻,加上中選會辦理選務違法,他聲請查封台北市長選舉全部投票所的選舉人名冊及選票,並重新計票。台北地院指出,而這次台北市長選舉所有的票數為142萬7,643票,依法聲請重新計票保證金數額是以投票所的投票數每票3元計算,裁准丁守中應繳納保證金428萬2,929元(計算式:3元×142萬7,643票=428萬2,929元),若驗票沒有逆轉,保證金即沒收。
丁守中今天凌晨遞狀聲請時沒有立即繳納保證人,法官一早裁定後,今天上午10時許,已將裁定書送給丁守中由他親收,台北地院指出,並非限24小時內繳足,而以天為單位,丁守中在明天法院可以收保證金的時間繳足即可,由於台北地院24小時有都有專人值班,丁守中不必急於明天10點前,只要在明晚12點前納即可。丁守中的律師團指出,錢已準備好,明天一早就會送到法院。
丁守中指出,先聲請保全證據,先進行驗票,再來是為進行選舉無效之訴,他認為,這次的台北市長選舉充滿了爭議與違法,因台北市是唯一白、綠在操作棄保的地方,全台灣只有台北有這樣子的現象,在這次投票、開票過程存在很重大的違法。法律規定選舉的時候,10天前都不能夠做任何民調公布,就是為了避免影響選舉,但昨天卻是一邊投票一邊開票,這是全世界都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
丁守中指控,投完票後,開票長達9個多小時,中間好幾度停下來,有時候他領先,然後對手就又多出一堆票出來,且別的縣市、新北市,人口比台北還要多,開票都沒比台北市慢,丁守中認為,這裡面存在著重大的違法事實,他嚴重的懷疑,是不是中央選委會跟台北市選委會一起放水,操作棄保,他說這個就是民進黨政府的奧步,今天先是保全證據,接著會提出選舉無效訴訟,他指出,由於將來驗票要動用許多人力,呼籲義務律師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