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說,TAF堅持明道務必回收簽出的報告書,認為茲事體大,但明道為規避龐大的回收和重測業務,主動申請廢止(放棄)指定實驗室資格,也就沒有回收的責任。
遭到指控的是政府指定的明道大學財團法人防火實驗室,一名防火建材商告訴本刊,明道是經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取得標檢局防火門和營建署防火捲門「指定試驗室」資格,負責受理部分商品耐火測試,通過後,由政府授予廠商證書,商品才能在外銷售。
一位知悉內情的學者透露,2016年5月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突檢明道防火實驗室,當場抓到爐深60公分的燃燒爐,前方竟加裝深度120公分的延伸爐體,以致測溫棒與前方試體表面相距130公分,與國家標準CNS11227建築用防火門,和CNS14803建築用防火捲門2項耐火測試,測溫棒須距試體表面10公分的規定不符。
但該試驗室卻在通過TAF認證後,又擅自更改設計,在燃燒爐正面加裝延伸框,讓被測試物品的表面溫度有效降低,等同降低耐火標準。
明道的作法與考試時協助學生作弊的老師無異,因此遭到檢舉,2016年被主管機關「抓包」,隔年廢止試驗室,但在此之前,該試驗室3年間已發出200多個防火建材的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