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丁守中指控選務違法部分,主要是棄保、公投亂大選、選民簽名領票後選務人員未確認、灌票、邊開票邊投票…等,由於法律並未規定不可棄保,公投與大選同時舉行、邊開票邊投票也不是法律所禁止事項,且棄保是棄誰保誰也難以舉證,至於選民領票及計票不實,若丁守中能證明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才可獲判選舉無效。
目前傳出丁守中被灌了99票,丁守中也表示,也有發現姚文智被灌了100票,丁守中認為,這是選務重大違法;台北市選委會認為,所謂的灌票,是選務疏失,並不是作票,負責驗票的台北地院,只負責驗票及重新計票,驗完票後,確定丁守中仍是敗選。
事實上,丁守中、柯文哲與姚文智3人各在信義區被灌100票,丁守中在萬華區另被灌99票,此外,柯文哲還在另一個投開票所被少計票,加減之後,丁守中得票數變少,柯文哲變多,柯文哲擴大領先。目前傳出的灌票爭議,被灌票數仍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丁守中須找出其他事證,才會獲判勝訴。
選舉無效是丁守中依《選舉罷免法》第118條規定,如果候選人認為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可在投票結果公告日起15日內,以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一審要在半年內審結,可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同樣也是半年內審結,全案最慢1年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