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標案資料,取得標案的媒體記者來自聯合報、花蓮電子報、更生日報、中視、台視、三立、年代、民視、東森、中天、壹電視、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等。
聯合報新聞部表示,有關花蓮縣政府邀請記者蒐集施政新聞一案,經查,本報花蓮記者接受有酬之勞務給付,事前並未循內部管道報告,所蒐集內容,也未刊載在聯合報系任何新聞平台上,但有違報社內部規範,該員已自請辭職。
民視新聞部表示,公司已裁示對花蓮駐地記者處以停職,進行調查。台視則表示,經查證屬實,花蓮駐地記者已自請辭職。年代僅回應:「內部調查中,暫不回應。」至於東森記者已自行請辭。
主管原住民電視台的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表示,從未指派或授權記者參與任何政府機關的採購標案,其純屬個人行為,另自主、自律、中立是媒體單位的核心價值,因此經溝通後,記者明確了解自己違反製播準則及工作規則等規範,今天已提出口頭請辭。客家電視台說,花蓮駐地記者駐地超過10年,日前因個人因素與生涯規劃請辭客家電視台記者職務,「涉及此事本台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