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被控藉關說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承租價購案,收取業者新台幣50萬元政治獻金,更二審認定高涉有圖利貪汙,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高志鵬喪失立委資格,並將入獄服刑。
綠營立委蔡易餘與前台南縣長陳唐山、民進黨主席參選人游盈隆、高雄市議員、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以及律師鄭文龍等人出面聲援高志鵬,質疑主審法官是在報舊仇。
至於高志鵬與邵燕玲的舊仇,則起因於2011年,邵獲得馬英九提名出任大法官,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高志鵬痛批馬英九提名「恐龍法官」邵燕玲當大法官是「侮辱人民」,引發社會譁然,邵最後主動要求免予提名。
而被高志鵬指為恐龍法官的邵燕玲,則是在2010年審理吳進義性侵3歲女童案時,以無法證明女童意願為由,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引爆全民怒火,因而被指為恐龍法官。高志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卻被駁回並定讞,而審判長就是被高擋下大法官之路的邵燕玲,因此引發綠營政治人物群起反彈,痛批此案是政治判決政治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