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武獻說,他不是挺同或反同,而是選擇第3條途徑,即尊重同志人權,他認為既然大法官748號解釋已保障同婚,但挺同及反同公投造成社會撕裂,雙方僵持不下,問題無解,他認為宗教有社會責任,為了讓傷害降到最低,他建議只要在民法修改1條,另增加972條之1,即「同性婚姻另以法律定之」並透過專法來保障同性婚姻者權益。
朱武獻說,他不希望國家因為同婚議題被撕裂,雖然反同公投票數比總統當選的票數還高,但第10號及第12號公投雖過門檻,仍有違憲之虞,既然大法官解釋要保障同婚,對於同性婚姻就要透過法律來保障。
朱武獻說,他希望反同團體對同性的「婚姻」2字要接受,因為這樣才合乎大法官的憲法解釋規定,若同性婚姻法沒在5月間通過,同志若跑去登記結婚,後續衍生的問題就跟著出來,問題會更大。
朱武獻也呼籲,挺同者要接受專法,專法並非歧視,對同志來說才是保障,因為這才不會跟異性婚姻混在一起。他也認為,大家都愛台灣,挺同或反同要妥協,接受共識,才能解決同婚爭議,把對國家社會的傷害減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