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武獻說,過去曾有性平教材教國中國小學生使用保險套、如何自慰,對於性平法實行細則第13條提到「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既然公投已過,行政院順應民意將該法的「同志教育」實行細等字眼刪除。
朱武獻認為,某出版社的國二健康教育教材帶有性解放意涵,內文提到「現今社會對性與愛的規範是要彼此得到對方尊重,並在雙方自願、不願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要求女性婚前保有貞操-----已是一種不合乎現在社會的道德規範。」
朱武獻認為,該段教材內容易讓尚未成年的孩子誤認只要彼此相愛就能有性行為,更嚴重的是,老師在課堂上教這樣的教材也可能會觸犯刑法第227條的與未滿16歲兒少發生性行為要判處有期徒刑規定,其中若與14歲到16歲者發生性關係屬非公訴罪,與未滿14歲者發生性行為則是公訴罪,老師如果在課堂上教兒少學生性解放,豈非成為教唆犯,這是要被抓去關的。
朱武獻建議,台灣應採新加坡模式,著重教育孩子對於各種性病的知識,認識安全的性觀念,讓適齡的孩子了解保險套無法預防所有的性病,有些是接觸會感染,還有墮胎傷身,單親媽媽生活會有多辛苦,發生性關係前要考量自己的年紀能不能負責後果等,希望藉由正軌的教育,讓孩子有正確的性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