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者會上,鄭惠中數度落淚,表示不清楚自己居住的屋齡30多年、約30坪的房子價值,但這都是房東的,她只是分租,她從來沒有讓人知道她過得很辛苦,鄭惠中泣訴不知道為什麼事實會被扭曲。
陪同出席和聲援的王炳忠則表示,鄭惠中確實是台北市社會局認證的低收入戶,長年等待承租國宅,現在居住的地方,是中華兩岸領袖協會為她安排的住處,且經台北市社會局訪視,大約為5到7坪舊公寓大樓隔間。
鄭惠中的委任律師陳麗玲則說,鄭惠中就是因為繳不出交保金,才會在訊後被限制住居,相對於太陽花學運當時入侵立法院、行政院的行為,卻用公民不服從來判決無罪,鄭惠中在第一時間認錯道歉,他們希望北檢不要有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