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離譜的情形,教育部去函台大,直指「林中天案」違反教師法14條,要求處理,但台大完全不甩,為此,立委黃國昌質詢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時,痛批台大以「大學自治」為由包庇罪犯,教育部被洗臉,卻唾面自乾。
黃國昌去年底在總預算審查時,質詢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他抨擊林中天案是一個明顯的犯罪行為,但教育部官員卻跟他說,台大回覆說,這件事情沒有違反教師法第14條的問題。黃國昌質疑:「難道這就是教育部的立場嗎?台大可以用『大學自治』來包庇一個詐領公款,讓刑事犯罪被認定的教授,可以繼續任教?」
黃國昌怒批:「做為台大校友、曾經當過該校兼任教授,我感覺非常羞恥,完全看不下去!」他厲聲質問林騰蛟:「難道教育部要告訴全國的教授,Go ahead(去吧!)去貪汙吧,去詐領公款吧,因為我們不會對你採取什麼樣的行動!沒有教師法第14條的問題」。
但即使黃國昌話都說得如此嚴厲了,林騰蛟還是說:「老師有沒有違反教師法,依照大學法『大學自治』精神以及教師法,係由學校教評會認定」。氣得黃國昌大罵:「台大很大!是我國學術龍頭,大到台大教授貪汙詐財都沒關係,我台大還是要聘!你教育部就是拿我台大沒皮條」。
除了教育部,黃國昌也認為科技部有責任,因為林中天貪汙詐財的案子,是科技部的計畫,應該要有相關停權處分,但卻沒有!而科技部長陳良基也覺得很誇張,所以下令成立一個小組調查,但不知為何,這個小組卻無疾而終。
黃國昌強調,連貪汙詐財處分確定的醜聞,都可以官官相護,交相包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以後大家有樣學樣,反正只要你後台夠硬,有靠山,不管是在台大內部,在教育部,在科技部,通通有人可以讓你把這個問題都處理掉,台灣的學術風氣肯定敗壞到底,學術紀律與風骨將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