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從2名記者打探他本人的故事開始,記者修安斯沃斯(Hugh Aynesworth)與史蒂芬米秀(Stephen Michaud)在原本毫無進展的訪談中,想到要用「第三人稱」的方式使泰德願意講「自己的故事」,他談起自己犯下的凶殺案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坦白自身對性的偏好及沉迷,讓他開始在路上尋找目標,跟蹤落單女性,強姦後再殺掉對方。
當時的媒體,對他的描述是「迷人殺手」「年輕英俊又親切」,甚至說他看起來完全不像是會把年輕女孩分屍的那種人,卻不知道在他迷人的外表下,有著什麼樣的盤算。
1970年代美國女權意識高漲,女性可以自主決定她們想做的所有事情,然而這卻讓有心犯罪的人有了可乘之機。一開始是華盛頓州傳出年輕女性失蹤的消息,讓西雅圖陷入恐慌,後來猶他州、科羅拉多州也都陸續發生失蹤案件,然而這些案件苦無證據,讓辦案陷入膠著。
紀錄片中回顧了泰德的成長過程,高中畢業後泰德進入華盛頓大學,在大學時他主修心理學,是個斯文體面的年輕人。那時他決心進入政界,幫忙助選華盛頓州共和黨主席的州長競選活動,然而他申請法學院卻處處碰壁,最後只好進入夜校就讀。面對生活上一連串的挫敗,讓他開始走上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