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36歲盧男與32歲王女是男女朋友,2人意圖使人為性交而牟利,去年6月16日在臉書社團「多P交流中心」,張貼舉辦大型活動,費用男3,500元,以私訊方式報名,而有男客繳交訂金2,000元後,即可加入「6/16沐夏烤肉啪、啪、啪」群組,群組內說明詳細活動內容。
王女誇大宣稱,該場性愛趴會有4到5名女生參加,可以任意「啪、啪、啪」,男性名額限20人,歡迎「搶頭香」;此外,群組還說明,活動當天下午6點可進房,隔天中午退房,欲參加者必須先付訂金2,000元,到場再支付1,500元。
這場性愛趴就在台中市某知名摩鐵附有游泳池的頂級套房舉辦,但除了主辦人之外,女性參加者只有陳姓、詹姓女子到場,檢警可能太早衝進現場臨檢,當時8名男客一絲不掛,陳姓女子也全身赤裸,她剛與2名客人發生性交易,另1人太過興奮,一時不舉而打退堂鼓。
至於主辦人王女與盧男這對情侶,則全身穿戴整齊,在一旁烤肉與遞保險套,另名詹姓女子,也是全身穿戴整齊,她否認參加性愛趴,與不特定男子性交易,堅稱因好奇來參觀而已;陳女因為被逮個正著,檢警查扣混有她與男客體液的保險套,她自知無法狡賴,坦承過去就參加過王女舉辦的性愛趴,每場收費3,500元。
偵訊時,主辦的王女、盧男否認辦性愛趴賺錢,供稱僅提供烤肉、唱歌服務,發生性關係純屬個人行為,與主辦單位無關,但參加的男客咬得死死,都證稱是付錢性交易的派對,因此檢方認為,主辦人觸犯意圖營利留容他人性交易,全案偵結,台中地檢署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王女與盧男,其餘參加性愛趴的客人與女子,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