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檔一開始,正妹黨工開宗明義就質問:「我有同意讓你摸嗎?」鄭世曜回說:「當然沒有,所以我要向妳道歉啊!」女子繼續追問:「而且還要我當你小三!」鄭卻說:「那開玩笑的話,妳不要那麼認真好不好。」聽到鄭仍無誠意認錯,正妹黨工開始哽咽哭泣。
聽聞正妹黨工聲淚俱下,鄭世曜先放低姿態說:「我那天真的是對妳做的動作太親密了,我向妳鄭重道歉好不好?我真的把妳當我最呵護的一個小女人在看。」卻又說:「我要真的要做壞事情,我早就做了啦!」
女方邊哭邊反駁:「你只是一步一步來啊,不然你怎麼會伸進我的內褲裡面?」鄭仍狡辯:「就算我愛妳愛得太過頭的動作。」女子哭訴:「可是人家真的很不舒服啊,女生說不要就是不要啊!你還是硬來啊!」
錄音檔尾聲,正妹黨工再次確認:「你這樣子偷摸我,你承認你有做過這些嗎?」鄭世曜坦言:「剛才不是跟妳道歉了?不是說沒有承認,我都承認了啊!我甚至於還向妳道歉了啊!」總算讓鄭坦承犯行,這段錄音也成為正妹黨工提告時的呈堂證據。
由於性騷、強制猥褻案件發生後,若無現場錄音、錄影很難還原現場情況,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建議,被害人可透過事後談判電話或LINE對話蒐證,若加害人承認做過相關舉動,可做為提告證據。但她提醒,千萬不要為蒐證再次接受單獨邀約,否則可能發生不可預期的危險。
姚淑文呼籲,民眾若遇到不是很熟的人,或對方要求發生的事超過二人情感互動界線時,就應提高戒心,在言語接觸階段清楚讓對方知道自己的界線。若對方威脅、利誘,例如要求還錢時,也要明確表達自己的立場,或請第三人介入處理,不要讓自己與對方在私人空間獨處,避免陷入更危險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