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將來律師如何付會員費給律師公會,是只繳一次會費、還是繳給全聯會及地方公會或是隨案徵收及按月徵收,並未在新修訂的《律師法》中規範,收費方式會由將來全聯會的會員依照新修正的《律師法》討論後再決定。
羅秉成指出,目前台北律師公會與全聯會處於分裂的狀態,造成《律師法》推動的遲滯,法務部將《律師法》送到行政院已經半年了,各方協調很多次,對於公益時數、律師強制在職訓練的規定爭議不大。
關於《律師法》修正,羅秉成說,今天早上開完審查會,台北律師公會與律師全國聯合會大致的共識是,全聯會組織直選化,全聯會的理事長、理事都原則上直接選舉,不再間接選舉,所有的律師同時變成全聯會的個人會員,所以律師以後的會籍將會單一化。
羅秉成表示,現在律師要跨區執業得加入很多律師公會,將來單一化後,律師加入的公會,就是律師事務所所在的律師公會,後面的律師跨區執業就自由化,換言之,台北律師公會在意的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將在新法中會得以落實,羅秉成說,這是在台北律師公會及全聯會在不斷的協商後,已經拉近距離,希望在這個立法院的會期通過。
目前全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轄有基隆、台北、桃園等16個地方公會,依《律師法》規定,律師要在各地執業,得在先繳交1.5萬元至5萬元不等入會費先加入各個地方律師公會,並按月付300至700元月費,還有年費要繳,而擁有全國7成律師會員的台北律師公會認為不合理,應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但卻未獲全聯會支持,2017年8月15日宣布退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