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代律師強調,此案訴訟主軸應是在「選舉投票結果是違法與無效,當然影響選舉結果。」周國代表示,去年公投與大選一起舉行,共有13張選票,造成選民大排長龍,中選會緊急發新聞稿,讓下午4點以前到投開票所的選民,可以繼續等投票,周國代認為,依法要延長選舉時間,是要在重大緊急事項發生時才可以,並要由中選會召集委員開會同意,但中選會並沒有這樣做,就直接以新聞稿延長時間,就是違法。
周國代認為,去年11月24日的選舉,是中選會違法的情況下投開票,也就是全國都是構成選舉無效的違法選舉,至於是否要全國都重新投票,周國代指出,不會有這種情形,因為只有丁守中依法在選舉結果公告後15日內提出選舉無效訴訟,將來丁守中勝訴,也只有台北市長選舉要重選,不涉及其他縣市。
丁守中提告時的主張之一,是認為去年11月24日投票當天,過了下午4點還有人插隊,且還有人等投票,並透過手機看開票,已影響投票意向,明顯是選務違法,丁守中的律師團也找來證人指出,有一個投開票所的排隊伍為187人,另一隊為60人;15分鐘後再次清點卻發現一排隊伍變208人,另一隊則變81人,總共多了42人,上次開庭時律師團認定,這可以證明選務違法。
今天開庭時,周國代律師則認為,不應再主打有人插隊是選舉無效,他認為,這樣的策略是「打偏了」,他認為很難去證明,這些插隊的人是要投給誰或投給誰。周國代表示,除非找出4,000個選民當證人,來證明丁守中少了4,000票或應扣除柯文哲4,00票,但他也說:「這很難。」應該要主打中選會選務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