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情侶是上月19日抵台,26日下午回新加坡,住在西門町某間飯店。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26日該名23歲王姓男子凌晨4時許,曾步行至萬華區昆明街一處垃圾子車,將包裹著女嬰屍體的黑色垃圾袋丟進去。
環保公司員工26日上午8時許整理廚餘回收桶時,驚見桶內有被塑膠袋包裹的嬰孩,女嬰剛出生不久,臍帶都還在身上,連忙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認為該對情侶涉有重嫌,雖然台星之間沒有司法互助,該情侶難被引渡回來,但罪證屬實,該面臨的罪刑同樣躲不掉。
涉案的男子在新加坡受訪時,矢口否認女友懷孕生產,其父母表示相信兒子的話,若是兒子被冤枉,不排除提出告訴。如今DNA檢驗出爐,飯店血跡與女嬰比對相符,大大打臉涉案情侶檔說法,警方也希望當事人親自來台進行檢體比對,好釐清他們與女嬰的關係。
依據新加坡刑法,若是將嬰兒活生生丟進廚餘桶致死,情侶檔行為等同於謀殺,將判處死刑。若嬰兒出生就是死胎,新加坡也有「秘密處置嬰兒屍體隱瞞嬰兒出生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或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