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今天騎小折單車出庭,媒體問他是否與被害人談和解,鈕承澤笑著說,「我快遲到了,讓我先上去開庭,謝謝大家」,他的律師說,鈕承澤希望解除限制出境,以利拍片,鈕承澤騎單車出庭,開庭時由他弟弟幫他顧車。
起訴書指出,被告鈕承澤為電影「跑馬」導演,於拍攝過程中,初識劇組工作人員A女。「跑馬」劇組原訂於2018年11月23日開工作會議,但鈕承澤因故臨時取消會議,改邀友人到家裡聚會同樂,並藉機請劇組人員帶同A女到場,一直到11月24日凌晨,賓客僅有劇組人員及部屬A女,發生此案。
檢方發現,當時劇組人員表示欲離去時,A女也不想再單獨留在鈕承澤住處,但因該劇組人員未留意A女神色,被害人A女也因不願不顧長官顏面直接說也要離去,她打算暫時續留,再找機會回家。
鈕承澤見被害人一人在場,竟將A女強押在沙發上後並強脫A女衣褲,並以手指強行插入A女下體內而強制性交得逞。之後鈕承澤要再對被害人接近,被害人堅決不從,身體蜷縮在沙發上哭泣發抖,鈕承澤始肯讓A女穿回衣物離開,A女隨即撥打電話向同居室友求助,室友知悉後旋即帶同A女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驗傷後報案。
鈕承澤到案後否認犯行,但檢察官認為,依鈕承澤自己供述、相關證人證述及卷附事證所示,被害人A女與鈕承澤間除「跑馬」劇組工作外,並無其他私下互動或曖昧,而無男女好感的情愫,認定鈕承澤性侵犯行明確,將他起訴,刑期3至10年,但若有和解或獲被害人原諒,就有可能獲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