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三立節目是針對柯文哲討論,被告陳斐娟、曾勁元針對柯文哲的財產申報進行談論、批評,主觀上是以「柯文哲」為指摘、批評的對象,未曾提及指摘、批評「原告陳佩琪」,法官認定,從節目內容看來,沒有足使閱聽的人產生減抑「原告陳佩琪」社會評價的合理認知。
法官認為,陳佩琪與柯文哲與原告雖為配偶,家庭生活、經濟關係緊密聯結,但柯文哲、陳佩琪的名譽權是獨立存在,就柯文哲、原告的名譽權是否受侵害,仍應各別為獨立的法律上判斷,判決指出,不能因被告陳斐娟、曾勁元指摘、批評「柯文哲」的同時,就認定原告陳佩琪的名譽權也有遭損害,判她敗訴。
陳佩琪指控,三立電視台於2018年5月25日節目中,指她丈夫財產來源不明,提告求償500萬元,且節目主持人明明有她的電話,卻不向她查證,陳佩琪說,柯文哲已多次對外說明,家中財務都由太太處理,從結婚第一天開始,柯文哲就把存簿、印章都交給太太,監察院的申報書都是她寫的,且2/3的錢都是她的,卻被三立電視指稱財產來源不明,造成她名譽權受損。
陳佩琪強調,他跟柯文哲當醫生30年,年收入大約750萬到850萬左右,30年來扣掉繳的稅,大概2億多元,而她約花8,000萬元買不動產後,夫妻一年共會有400多萬元淨收益,陳佩琪說,有財經背景的三立主持人陳斐娟,為何會覺得這樣很離譜?陳佩琪說,難道她與柯文哲當醫生30年,手頭上有2,000多萬元很不合理?還是柯文哲是所有政務官員中最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