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港區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在中國全國政協會議中,發表支持兩岸統一言論。內政部指出,凌友詩仍保有我國戶籍和國籍,並擔任中方政治性機關成員,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不得擔任大陸黨政軍職務。凌友詩是以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代表身分出任政協委員,且於全國政協上發表演說,違反兩岸條例事證明確,因此依法規定裁處新台幣50萬元罰款。
凌友詩則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嚴重違法人權,目的在於阻止台灣人民赴中發展,也強調「本人對判決保留申訴權利」。對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回應,凌小姐當然有權回到台灣提出申訴,並表示「政府依法所做的處分,人民仍有申訴的管道,這就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在中國可沒有此機會。」
對此凌友詩再反擊,她接受中國官媒《環球網》訪問時稱取消台灣戶籍對她的影響不是很大,因為她有香港特區永久居留權和特區護照,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免簽,如果被取消台灣戶籍,她仍可以用香港居民身分進入台灣。
她認為,蔡政府很清楚取消台灣戶籍對她影響不大,這不僅表明的是懲罰態度,也是對台灣人殺雞儆猴。另外,凌友詩演說時的高亢語調也引發外界議論,她解釋,她的聲調本來就比較高、語速比較慢,不是刻意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