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莊男昨與陳男、林男2名友人一同到澳門洽公,3人分開2車到桃園第二航廈。其中莊男先行保管2友人現金,共帶了20萬元港幣(約新台幣80萬元)在身上,準備到了桃園機場後,再交給陳、林2人分帶出境。
報導稱,陳、林2人在停車場停車時,莊男因肚子餓得受不了,先行出關準備吃飯,但即遭海關攔撿抽查出身上帶有20萬元港幣,超過1人最多只能帶1萬美元(折合約79,000元港幣或新台幣30萬元)的規定,隨即被查扣。
儘管陳、林2名友人隨後趕到向海關解釋,並出示3人共同購買的機票證及飯店刷卡紀錄。但是莊男行為仍被視為違規,只退回港幣79,000元,讓莊男直呼「差30分鐘,50萬就飛了!」他強調,返國後一定會提訴願,人民的財產只差30分鐘就被沒收,真的很離譜。根據出境申報規定,旅客攜帶外幣(含港幣、澳門幣)出境超過等值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