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取得放款銀行的「授信額度核定通知書」,上面清楚記載1年短期放款額度高達2億元,而謝姓男子提供的擔保品,竟是振維電子的私募股票3955張。
根據金管會規定,私募股閉鎖期為3年,且換發後的普通股仍然屬於私募有價證券,需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審核同意,並經證券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的程序後,才能掛牌買賣。
知情人士透露,謝姓男子的振維私募股來自一位股市名人鄧姓男子,當時鄧男的成本價每股10元,這些私募股雖在2016年11月轉為普通股,但振維連年虧損,也不符合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的審查規定,根本無法在集中市場買賣,因此也沒任何價值,但謝男卻能以此做擔保,貸出大筆款項,很不合理。
另外,涉案銀行當時是以信用貸款方式放貸,但有多項前科的謝姓男子竟能獲得2億元額度,且承辦的銀行副理於放款之後2週,便調升其他分行經理,其中是否有內神通外鬼等隱情,金融主管機關已根據相關線索,深入追查,也不排除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針對相關檢舉內容,本刊致電謝姓男子,並以簡訊向其查證,但至截稿前,謝男均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