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李明哲是小玉哥哥的同學,國二就愛上當時才小學六年級的小玉。國中畢業後,李明哲被父親送去唸陸軍士校,畢業服役時,顯然無法適應軍中生活,曾引火自焚,所幸同袍發現,趕緊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救了他一命。他很快被軍方驗退,解甲歸田。
沒有一技之長,學歷又不高,李明哲回到社會後,多數在派遣公司登錄,做各種零工,因為他什麼都不會,最常被派去電玩店當「櫻花專員」,假裝是顧客,為店家衝人氣;此外,他也當過快遞送貨員、雜工,幾年前他離開埔里老家,獨自住在台中的出租套房,收入並不穩定。
這棟套房是破落的旅社改裝,設備差、租金低,房東說,「我們這邊便宜,一個月連水電還不到5000元,他連這點錢都無法準時交租,此外,他從未帶朋友亂搞,很孤僻的一個人,也因為安安靜靜的,我們很少注意他,遲繳房租也不跟他計較」。
李明哲的父親則說,兒子自從在軍中出了問題,就不怎麼跟家裡往來,除了清明、過年,幾乎都不聯絡,他也不曉得這個兒子在做什麼,怎麼會搞成這個樣子;不過,李家雖然堅稱兒子罹患精神疾病才殺人,卻提不出任何就診記錄。
長相甜美、身材姣好的小玉,在國中時就是學校風雲人物,是國中射箭校隊的出賽代表,在校即曾多次參賽獲獎,畢業後進入當地高職,仍參加射箭隊,曾在全中運、全運會等青年賽中拿到冠軍等獎牌,學校師長對她印象較深。
當時,小玉的哥哥告訴辦案人員:「我們全家都知道他在追小玉,但妹妹擺明了不喜歡他,阿哲還在我們加樓頂「搏自殺」,作勢跳樓,我也勸過他放棄,感情不能勉強,我們不想給他壞臉色,是怕刺激他,萬一他又搞自殺,怎麼辦?哪知道他竟然一廂情願,還覺得我們欺騙他,真是太惡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