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王永慶是在2008年10月過世,適用遺產稅舊制,累進稅率高達50%(現今最高為20%),他的數千億元資產在生前就以捐贈成立公益基金會、學校及海外信託等方式規劃,當年經核算後,遺產為595.5億元,其中一半由大房王月蘭行使免稅「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分得297億餘元,其餘部分扣除免稅額及喪葬支出後,應課稅遺產為238億餘元,遺產稅119億元,創下台灣有史以來單一個人最高遺產稅的紀錄。
大房王月蘭取走王永慶遺產半數297億餘元後,依據家族協議,王月蘭分得的部分,拿出約莫一半、139億餘元,由二房楊嬌及三房李寶珠均分,另一半遺產扣除免稅額及喪葬支出後剩餘119億餘元,則由王文洋等9名子女均分。
目前王文洋受王永慶大房王月蘭生前委託,正打官司追查王永慶海外5大信託基金的6,000億遺產,若勝訴確定,王月蘭依法可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分得一半,也就是代表王月蘭的王文洋將可取得3,000億元。
若王永慶生前創立的海外5大信託基金,6,000億元全數視為遺產追回台灣,國庫稅收則多出1,500億元,以台北市長柯文上任後,砍掉每年的敬老津貼7億元計算,這筆遺產稅可供發放台北市敬老津貼200年。